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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在联金灭辽政策中的失误研究
一、联金灭辽政策的成因
北宋与辽的冲突渊源长期,中心问题就是所谓的“燕云十六州”的归属问题。公元936年,后唐河东节度使石敬瑭为夺取后唐政权,竟以卑词向契丹皇帝称臣、称子,割让燕云十六州北宋灭亡的催命符呢?我认为,问题并不在于政策本身,而在于政策的执行。联金灭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五大失误。
(一)用人不当
政策的主要策划者是蔡京和童贯,而主要执行者是童贯。这两个人都是“六贼”之一。史载蔡京“天资凶谲,舞智御人”。[2]专以曲阿徽宗为能事。他在政治上是个投机分子,王安石变法失败,他倒向旧党一边,哲宗绍述,新党重又得势,他又倒向新党。徽宗时期为江南人民所叫苦不迭的花石纲,也是蔡京怂恿皇帝下诏征集的。他还破坏宋初以来的成宪,擢宦官童贯为节度使,使得徽宗朝宦官势力大增,吏治大坏。再看童贯,童贯本是给事宫掖的宦官,生性巧媚,擅长揣摩人主微意,因此深受徽宗宠爱,破例授节度使。政和元年(1111年)九月,童贯出访辽国,到了辽都,只知夸奇斗异,豪饮买醉,并因言语粗俗,颇为辽人所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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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复无常
1119年正月,徽宗一再考虑之后,准备遣朝议大夫赵有开等使金。三月,间谍奏报契丹与金修好,徽宗君臣立刻命使团留登州勿行。1120年二月,闻知金兵攻占辽上京的消息后,徽宗又遣赵良嗣等为使,以买马名义出访金国。1121年二月,由于国内方腊起义,且与金交涉燕云过程中消逝了差池,徽宗对盟约又生悔意。
(三)外交失礼
1118年,北宋首次遣使出访金国,但使者却是两个级别很低且无全权的官员,也不携带国书,仅口传诏意。1119年,赵有开出访金国,赵良嗣认为应以对等国家相待,用国书礼。赵有开却认为:“女真酋长仅为一节度使,世受契丹封爵,常慕中朝,不得臣属。朝廷何必过为尊崇?止用诏书足矣。”[6]徽宗从之。1120年,赵良嗣使金,照旧以买马为名,不带国书,只携御笔诏书,偷偷摸摸,不敢光大示人。徽宗诏书中言“将自来与契丹银绢转交”,意思是把给契丹的岁币转交给金,但赵良嗣不明底细,在谈判中只愿给阿骨打银帛三十万两匹(给契丹的岁币为五十万两匹),使金国倍感不悦,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即宋人不够实诚,与宋廷打交道时,只有舍命挤兑,或横加威逼,才能从宋朝获得最大利益,由此宋廷在日后与金人交往时大吃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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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态度卑微
宋廷联金之初,以天朝上国自居,赵有开对金的态度即代表着北宋君臣的普遍看法。然而当金人攻占辽上京之后,徽宗即对金态度大转,这从其与金主的御笔手诏中即可看出。御笔上有简洁的几句话:“据燕京并所管州城,原是汉地,若许复旧,将自来与契丹银绢转交,可往计议。虽无国信,谅不妄言。”[6]
双方原是公正协商共图灭辽,燕京原本是汉地,何须谈“若许”二字?且更不该承诺“将自来与契丹银绢转交”,使宋金间的第一个协议,宋朝就自认了供纳岁币的屈辱条件。联金灭辽之策变成了求金灭辽,把谈判的主动权拱手让与金人,唯金人是从,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
(五)军事失误
1122年(北宋宣和四年;辽保大二年;北辽建福元年,德兴元年;金天辅六年;西夏元德四年)三月,辽天祚帝逃入夹山,辽燕京留守耶律淳独立为帝,建立北辽。宋军借机对燕京发动了攻击。全权负责此次军事行动的童贯离京前,宋徽宗授予他上、中、下三策:“如燕人悦而服之,因复旧疆,策之上也;如耶律淳能纳款称藩,策之中也;如燕人未即悦服,即按兵巡边,全师而回,策之下也。”[6]企图通过大军压境之声势,兵不血刃降服燕京。童贯到前线后,将皇帝的意思传达诸将。决战前夕,宋军主将种师道还命令全军:“燕人,吾民也,若王师力能接纳,自来归附。但坚壁为备,其必有内变,切不行妄杀一人。”[6]宋军本无战斗预备,又为上峰严令所节制,不知如何应敌。等到种师道传令接战,由于已失机宜,最终为辽兵所败。更为可笑的是,由于童贯有令“不许妄杀一人”,故及两军对垒,宋军竟不敢施放箭石,任人杀戮。史载宋军此次大败“自雄州之南,莫州之北,塘泊之间,及雄州之西,保州、真定府、定州一带,死尸相枕藉,不行胜计”。[7] 三、联金灭辽政策失误的的缘由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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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金灭辽政策失误的缘由
北宋之所以消逝如此众多而致命的失误,一方面是其君臣素养的缘由。参与谋划联金灭辽政策的王黼、蔡京、童贯之辈,皆是被后世称为“六贼”的大奸大恶之人。此等奸臣恶吏,只以取悦君王为能事,于国家社稷不管不顾。加上此辈并无处事长远之眼光,因而交涉过程没有一个长远的预备,处处以蝇头微利为导向,时而中断谈判,时而又重启和议。徽宗虽昏而不庸,但却好大喜功,贪图享乐,慌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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