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医院肾内透析中心 2010版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病历档案分为四部分
一、病人一般情况登记
二、每次透析记录包括异常查体发现透析中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透析用药如EPO等。
三、每月化验检查结果及相应用药调整特殊并发症的处理等。
四、利用透析登记网络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五、
1. 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 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 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 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 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北京xx医院肾内透析中心 2010版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 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 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 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真实、完整依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在我院门急诊就诊必须建立门急诊病历或保健卡册门急诊病历或保健卡册一律由患者自行保存需住院的患者应将其交所住科室与住院病历一同保存出院时主管医师应在门急诊病历上写清住院期间及出院时情况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交患者保存。
在我院就诊患者的各种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按规定粘贴在门急诊病历保健卡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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