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操作实务
总部法律顾问室魏玲安
HOdo
前言
树立法律意识、防范意识,严把合同关
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
目录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控制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控制
三、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控制
四、建立和完善证据保存制度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控制
1、签约主体资格调查
合同主体可分为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
合同主体法律风险: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质;
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会使人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案例:
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10万元,出具了正式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辨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有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签约主体资信调查
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这一点非常重要,业务单位良好的资信状况是合同能否正常履行的一个保证。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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