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送审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4
第三节面临的形势 7
第二章土地利用与规划目标 10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第一节基本稳定农用地 14
第二节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16
第四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17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7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1
第五章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任务 23
第一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3
第二节优化利用建设用地 26
第三节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8
第四节协调区域土地利用 31
第六章中心城区规划 32
第七章重大工程安排 33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大工程 33
第二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34
第三节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36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7
第一节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37
第二节完善实施管理制度 38
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 39
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能力 41
第五节构建规划实施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 42
附表 44
前言
重庆市自直辖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完成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发展重任,进一步增强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能力,增强重庆市作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作用,增强重庆市服务于云、贵、川、服务于长江上游、服务于西南地区的功能,建设“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宜居重庆”和“两江新区”,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即作为重庆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40个区县(自治县),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12340万亩)。
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面积1064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一章土地利用的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条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2340万亩),其利用现状为:
(10418万亩),%。(3394万亩),(353万亩),(4910万亩),(358万亩),(1403万亩),%、%、%、%%。
(854万亩),%。(697万亩),(146万亩)(11万亩),%、%%。
(1069万亩),%。(446万亩),(251万亩),(372万亩),%、%%。
第二条土地利用特点
——大城市,大农村。重庆市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也是全国四大直辖市中幅员面积最大,直辖时间最短的大城市,城市化水平尚不高,城市实体正在发育成长之中。而且全市农业用地比重大,%,农村建设用地
%,充分体现了大城市、大农村的土地利用特点。
——大库区,大山区。三峡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129万亩),(23万亩),波及全市22个区县,%。同时,%,%,地形起伏、地貌各样,致使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田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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