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稳定是“事改企”中的硬任务
文洁民 摘 要:事企分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江苏公路系统“事改企”的实践表明,突破体制障碍是一项攻坚任务,而稳定养路工则是一项硬任务,其中难点与焦点是养路工的利益问题。在“事改企”过程中,养路,企业不愿意承担更多的改革成本,因此存在着忽视养路工利益的问题。加之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医疗报销制度改革,都对养路工造成了冲击,虽然这些改革措施是企业发展所必须推行的,但由于养路工并不认同企业,一旦自身的利益不能从企业得到满足,便会回过头来找公路管理部门,并通过上访集访来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甚至采取过激的行动,把矛头转向公路管理部门。
改革政策不配套造成养路工“早改早吃亏”的思想。由于现行的改革一般先从某一领域突破,因此难以进行整体性设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政策不配套、不规范、不对接的问题,极易陷“单兵突进”的改革于困境。在政策法规的执行上,上下之间、条块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尽相同,极易造成养路工互相攀比。整个交通系统本身就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体制,系统内“事改企”进程不一,加之地方政府“事改企”的进程相对滞后,因此形成了许多政策法规不一致的问题。南通、常州等市公路管理部门将养路工的身份一律置换成企业性质;而泰州、盐城等市采取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养路工的养老保险仍按事业单位缴纳,退休时可按事业标准领取养老金;也有一些省辖市由于未进行“两置换”改革,养路工仍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这样,已经实行“事改企”的养路工有“早改早吃亏”的想法;未实行“事改企”的养路工则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强化了抵制“事改企”的心态;以致形成了不论已改和未改,养路工都人心不稳的现象。从实际情况来看,上访集访人员所申诉的事情往往都是因为政策不一致造成的,所申诉的理由或多或少都能找到一些政策和文件的依据,并给这部分人留下了继续上访集访的口实。
收入差距拉大造成养路工的心理失衡。“事改企”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分配方式逐步向市场化过渡,因此使得养路工无论是从横向比还是从纵向比,与系统内比还是与系统外比,都感觉自己的收入有所降低,即便是收入与改制前持平或略有增加,但他们认为这是建立在工作量不断加大的基础上,是得不偿失。由于相对剥夺感加大,养路工的不满情绪增加,特别是由于事业单位的工资与工龄、技术等级挂钩,并逐年增加,而企业的工资则主要是根据效益决定,存在较大的风险,而且事业与企业执行的养老金标准也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养路工的心理更加难以平衡。一些地方虽然暂未改制,但这些地方的养路工看到了现实存在的收入差距,因此对改制存在抵触和排斥,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希望已改制的养路工能够多争取一些权利,甚至希望已改制的养路工能够通过激烈的行动延缓并阻止“事改企”的进程。
劳企双方劣势叠加造成养路工“破罐破摔”的心态。“事改企”以后,公路养护工程的市场化招投标处于两难选择,如完全放开,养护企业很难具有竞争实力;如有条件放开,又会影响招标的公开公平。由于公路养护依附于公路而存在,并在地理上具有不可移动性,因此,其他企业很难进入这一市场;公路的公益性和公路养护的专业性也造成了养护市场难以形成。改革预期的难以实现,给养路工的预期利益蒙上阴影。养路工原本就认为收入差距在拉大,而企业又如此不景气,因此思想情绪更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大部分的养路工文化程度低,年龄大,劳动技能差,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养护企业由于利润薄,效益差,又无法吸引高素质的劳动者,以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养路工与养护企业的劣势叠加效应又会进一步引发养路工的不稳定,甚至引发养路工“破罐破摔”的心态。
三、对“事改企”过程中养路工稳定工作的几点认识
“事改企”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动力,而养路工的稳定又是“事改企”的前提,二者内在统一的结合点就是维护好广大养路工的利益,抓住这个结合点,才能使得体制改革的攻坚任务与维护稳定的硬任务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
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事改企”。我国30年的改革历程基本上是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来推进的,矛盾相对较少、比较容易改的领域已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而涉及利益主体多、成本高、矛盾深的领域则触及不够,特别是机制体制的改革一般都放在后期进行,并将其作为最后一个“堡垒”加以攻坚,这样很多矛盾和问题便长期积累下来,从而加大了改革的难度。初期的改革由于仅仅涉及经济层面,因此要突破长期计划经济形成的定势,确实需要胆子再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而且允许试验,允许失败,对的就坚持,不对的就改回来。但今天的改革已涉及到深层次的机制体制问题,特别是“事改企”涉及的是人,而不是物,一旦发生失误,就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因此,对于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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