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运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运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运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接着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修理专项资金,物业修理专项资金由乙方担当,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样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运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运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运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运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运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运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平安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赐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拖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看法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运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平安问题(不行抗力和非因甲方缘由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看法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殊约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岸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运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运用权,运用年限自交付运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运用年限到期日止,运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运用和权属有特殊规定的,运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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