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公)用资产(权属)使用费用分摊合同
二〇一六年月日
甲方: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甲方委托乙方对所属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X200MW机组委托运行维护,甲乙双方就共(公)用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税金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费用内容及分摊办法
第一条共(公)用资产
双方共用资产93项,(见附表),上述资产运行期间发生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由双方审核认定,按照前一个月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年底按总电量调整,据实结算,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第二条土地使用税
海勃湾发电厂土地使用税,由甲方和乙方按照50%:50%的比例承担,按税法规定日期申报缴纳。
第二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条本合同的订立、理解、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甲乙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依法向《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按照合同涉及金额的15%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章合同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共(公)用资产情况统计表
固定资产-1200-发电及供热设备使用情况
单位名称: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清查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计量单位
公用
说明
资产状态
数量
原值
残值率
年折旧
海二用
海三用
1
1皮带输送机改造
17
台
在用
910,
5%
50,
50,
2
输煤系统架构防腐
17
台
在用
1,605,
5%
89,
89,
3
碎煤机定子修理
17
台
在用
92,
5%
5,
5,
4
2斗轮机改造
17
台
在用
1,231,
5%
68,
68,
5
电动组合梨式双侧卸
SZC-3型B=100
17
台
在用
25,
5%
1,
1,
6
斗轮堆取料机
DQL650\650
17
台
在用
8,542,
5%
477,
477,
7
输煤机
B=1000LN=110
17
台
在用
8,823,
5%
493,
493,
8
叶轮给煤机
QY6600A
17
台
在用
709,
5%
39,
39,
9
碎煤机
BSQ-450
17
台
在用
1,434,
5%
80,
80,
10
清洗泵
IS100-65-200
17
台
在用
42,
5%
2,
2,
11
燃油罐
700M=
17
台
在用
826,
5%
46,
23,
23,
12
供油泵
65Y-50X7
17
台
在用
381,
5%
21,
10,
10,
13
卸油泵
ZDS-50/6
17
台
在用
118,
5%
6,
3,
共(公)用资产(权属)使用费用分摊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