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市场设计——公共费用分摊(输电权)
输电权
节点电价体系中,市场运营会产生节余
销售收入 = 150×30+50×5=4750
支付发电机= 50×30+150×5=2250
定理:拥塞结余大于或等于零。
分摊拥塞节余:
按负荷比例分摊
金融输电权:公开投招标,将获取拥塞节余的权力分摊给市场各方。
例如,假设节点2的负荷L2拥有金融输电权,那么他就能得到这部分拥塞赢利。换句话说,他有权购买节点1的电量,或者对冲节点电价风险,如图示。
电力市场每月都将举行金融输电权投招标,拍卖下个月的为期一个月的金融输电权。金融输电权也可以定义在一年。
拥有输电权的市场方在每一个实时市场交易时段得到的报酬为:
定理(节余充裕定理):考虑输电权后,拥塞结余大于或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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