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doc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
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
一、墨家哲学思想基本内容
墨家学派的创立是因墨子不满于如家礼乐的烦琐和浪费,从儒家中分化出来,从而创立了墨家学派。墨家学派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其内部有较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墨子之下的首领称为巨子,学派内部各成员不仅有相互帮助和协作的义务,而且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切实奉行墨者之法。其思想在中国古代乃至近代仍有重要影响。
墨子在考察当时社会存在现状和历史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当时社会问题、重建社会秩序的十大主张,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其中,兼爱也就是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实现其匡世济民理想的基本手段和路径。墨子认为,当时的天下之害都是由于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而产生的。墨子天下有义则治、有义则富的必然性,除了诉诸人与人之间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回报之外,更重要的是寄望于天志、明鬼,即以天的道德意志和鬼神之明智的赏善罚恶作为其实现社会理想的精神和信仰保障。
二、法家哲学思想基本内容
法家是春秋后期随着各诸侯国的变法运动而兴起的一个学派,至战国中期就已与儒墨并立。战国末期,新兴地主阶级作为新的政治力量崛起,他们革故鼎新、变法图强所依凭的重要思想武器之一就是法家理论。
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在文化教育领域里,法家也提出了许多有别于其他学派的教育理论和政策。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所倡导,韩非明确地指出: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法家思想主张乱世用重刑,乱世用重刑是法家法治思想中最具特色的思想,其理论价值彰显了法家思想家们实现富国强兵的愿望。
三、墨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
墨家与法家的第一个区别在于他们处理国家与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在墨子的思想中,仁者就是能够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人。既然不相爱是产生世间一切祸害的根源,仁者非之,那么为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要以兼相爱,交相利来取代别相恶,交相贼。墨子主张,用兼相爱,交相利来处理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样就会除天下之害。
在法家看来视人之国若视其国为历史从来所无,国与国只有相争,没有相爱。墨子的兼爱、非攻,以及公孙龙等人的寝兵、偃兵之说,在战国中期形成一波反战思潮。但在战国中期以后,随着法家思想的得势,大规模的兼并战争成为主潮,而反战的思想必然受到压制。于是在《管子立政》篇中就批评: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法家以耕战为标准,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把墨家学说视为对国家有害的蠹虫。历史所昭示于人的是战胜则名尊地广以至于王,战败则名卑地削以至于亡,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
第二个区别在于墨家与法家对于治国治世的观点不同。《墨子法仪》曰: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墨家学说认为法天就是天治主义,就是人的一切行为都以天为法,用上天的意志来衡量一切善恶是非,判断一切曲直美丑。在墨子看来,正如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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