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债务不履行(lǚxíng)的救济—解除合同
提纲: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解除与有关制度(zhìdù)的区别
三、合同解除的类型、条件及程序
四、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一页,共五十一页。
合行约定。
第十页,共五十一页。
〔2〕“预期(yùqī)违约〞制度的作用:
① 给于了非违约方以选择权:“等待〞或者“行动〞
对方〔非违约方〕假设证明对方构成“预期违约〞,那么可以马上提起违约赔偿,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jièmǎn);当然它也可以“等待〞到履行期届满(jièmǎn),要求强迫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② 假设选择了“行动〞,非违约方又有两个选择:
A. 根据?合同法?94条解除合同;
B.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从技术层面来讲:非违约方一旦决定起诉对方预期违约,坚持要求毁约一方履约,自己的决定就一定要表达明确。千万不要一面坚持要求对方履约,自己同时又在进展其他的补救措施,给对方以口实。
第十一页,共五十一页。
例:甲乙9月5日签订棉花购销合同:乙向甲供给棉花,交货时间11月5日;甲交付4万元定金。9月30日,乙声称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交货。甲调查后得知乙不愿交货的原因是棉花价格上涨,乙以高价卖与第三(dì sān):甲应该怎么做?
答:甲〔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二页,共五十一页。
〔3〕迟延履行:履行期已经届满,由于债务人的原因此没有履行债务,造成债权迟迟得不到实现,对债权形成消极损害。导致合同(hé tong)解除的迟延履行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
①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已尽“催告义务〞并忍受了“合理(hélǐ)期限〞;〔94条第3款〕
构成要件:【主要债务】+【催告义务】+ 【恩惠期】
■ 目的:防止有人利用别人的小小过错而解除合同。
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mùdì)〔94条第4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不经催告,可直接解除合同。
■ 理论中一般用于“履行期间〞有特殊意义的合同
第十三页,共五十一页。
〔4〕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shíxiàn)合同目的;
【注意】:对于解除合同,大家在头脑中形成这么一个概念:合同本身来源于双方合意,假设双方协议解除合同,非常容易简单;但是一方要单方解除双方经过会谈约定的合同,前提必须是另一方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很严重的违约情况。至于(zhìyú)怎么样才算是“很严重〞,标准就多种多样了,是详细情况而定。
根本违约
完全不履行
不适当履行
部分履行
第十四页,共五十一页。
单方(dānfāng)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94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zhǔyào)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注意】
1、本条所规定的是“法定解除权〞,即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jùbèi)时,当事人即可单方面行使解除权,无需和对方进展协商即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页,共五十一页。
本条的【立法(lì fǎ)目的】
1、?合同法?94条直接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对“根本违约〞的立法精神,外表上是赋予当事人以合同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究其本质,立法者是希望“严格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防止一方滥用解除权〞。
违约形态千差万别,违约程度轻重迥异,并非一旦违约对方就可以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假设出现细微(xìwēi)违约也要导致合同解除,无异于受权非违约一方抓住对方细微(xìwēi)过失就解除合同。必须明确,解除合同是对违约一方非常严厉的惩罚,合同是严肃的,不可轻易解除——94条的正确理解是“除法定情形外,合同不能轻易单方解除〞。
2、在贯彻鼓励交易的立法宗旨与允许当事人适时解除合同约束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第十六页,共五十一页。
〔1〕 解除权是一个形成权,只要有了上述法定“根本违约〞的事由,非违约方不必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就可以解除合同。
① 通知义务?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② 除
债务不履行的救济—解除合同概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