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
为切实保障集中隔离点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观察 点内人力、物资的统筹调度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总体原则
实行驻点处级领导干部负责制,由驻点的两名处级领导 干部24小时轮流带班驻守指挥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工作指引
为切实保障集中隔离点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观察 点内人力、物资的统筹调度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 总体原则
实行驻点处级领导干部负责制,由驻点的两名处级领导 干部24小时轮流带班驻守指挥各项工作开展。成立集中隔 离点指挥部,由驻点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总指挥,统筹隔离点 内各支力量的分配和使用,并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 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区外事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分局、街道分别派驻工作 人员,根据总指挥统一调度开展各项工作,并坚决服从管理。
二、 任务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承担隔离点疫情安全管理责 任,指定专业医疗人员驻点,承担场所工作人员防疫业务培 训和观察技术指导,提供隔离点及转运过程所需医疗防护及 防疫物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统计和掌握集中隔离观 察对象名单,指导消杀人员开展隔离点和转运车辆的消杀工 作,组织对隔离点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负责入境人员信息采集表和转 运交接表的发放与收集,与安保人员对接做好物资需求及登 记。
区外事局工作人员:负责选派相关外事翻译工作人员。
做好隔离点及转运过程的翻译服务保障工作。
公安局工作人员:负责选派公安干警负责保障隔离点及 转运过程的安全维稳,协助医务人员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和后 勤保障工作,并安排专用车辆用于转运隔离人员。
安保人员:负责隔离点的人员出入管控、安保工作,禁 止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协助医护人员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 体温检测。负责转运车辆所需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的看护和 发放。
三、转运、安置接收人员流程
(一) 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值班室)接到市局发来入境 人员抵达信息后,立即传达至集中隔离点指挥部;
(二) 集中隔离点指挥部指定对应广州机场口岸、宝安 机场、深圳湾口岸的转运专班出动;
(三) 转运专班联系机场(口岸)工作人员核实入境人 员情况,视情况做好人力、物资配备;
(四) 转运专班到达现场,与机场(口岸)交接、登记 接收人员信息并签字;
(五) 接收人员上车,全员做好防护措施,途中密切观 察接收人员健康状况,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健康服务和心理 安慰;
(六) 返程途中进一步做好接收人员信息核实,并及时 向集中隔离点指挥部报告,集中隔离点根据接收人员信息通 知对应的街道提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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