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毕业生就业流程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1、前往单位应聘
2、参加供需见面会
3、学校推荐
4、亲友介绍
5、网络求职等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学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学校共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三、户口、档案去向登记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户口、档案迁移到用人单位。若有毕业生不愿意迁往就业单位的,应个别与学校说明,个别处理。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户口、档案原则上迁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
四、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全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统一在7月中下旬办理,学院就业部门会以挂号的形式寄给毕业生。要求学生留好信封,投递的地址一定要明确。
五、毕业生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1、已就业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报落户手续。
2、未就业毕业生持待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分别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第二节、与人事厅有关的工作
1、每年的11月至12月,各毕业班辅导员要组织毕业生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登记毕业生个人生源信息,以便为省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提供基础数据。生源信息要完整、准确。同时系统可自动生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每年6月,毕业生综合实习返校后,辅导员要收集毕业生带回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社会对学校办学的评价、毕业生对学院就业工作的评价等材料。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填写待就业登记表。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3、组织毕业生登陆就业公共网,登记毕业生就业信息,这是省人事厅统计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的依据。就业类型有已就业、有接收函、灵活就业、出国、升学、地方项目等十种类型。这是省人事厅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基本依据。辅导员要做好组织登记和审核工作。
4、毕业生跟踪工作:
按省人事厅的要求,每年必须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每年6月毕业生离校前,辅导员要建立本班毕业生的信息库、通讯录和QQ群,及时掌握毕业生联系方式和就业的情况。并及时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学校办学情况的评价等信息。
第三节、关于就业协议书
一、2007年开始,我省统一使用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福建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司有关规定统一印制,一式四份,全省统一编号,复印无效。
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学校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人事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关于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