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价格工作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装备价格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价,二是审价,三是评价,报审价工作可按制度和程序开展,而目前的评审工作一般依据《装备价格评审办法》进行,《装备价格评审办法》主要规定了评审的装备价格的管理装备价格工作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装备价格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价,二是审价,三是评价,报审价工作可按制度和程序开展,而目前的评审工作一般依据《装备价格评审办法》进行,《装备价格评审办法》主要规定了评审的装备价格的管理组织、时机和主要内容进行笼统的规定,主要侧重于管理程序,而价格工作水平高低,并无定量的分析与研究,并没有对价格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
一、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一)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
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是根据装备价格工作的评价目的,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年度装备价格工作的多个指标进行总体评价的方法,是一种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多指标综合评估技术。
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是主观、客观相结合的过程,虽然价格工作评价指标有大量客观指标,但价格工作的复杂性,其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必然受到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是一种相对评价,随着年度、国家经济指标变化、价格方案数量的不同,装备价格工作评价指标值也在发生变化,因此不能建立绝对的评价指标体系,仅对年度价格工作进行排序评比;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是一种静态评价,装备价格工作的指标权重一经建立,相对固定不做调整,年度指标也由主客观数据得到,因此装备价格工作的评价排序是不变的,属于一种静态评价。
(二)价格工作综合评价的目的
目前,装备价格工作评价仅停留在对报价核减多寡的认识上,核减报价多,价格工作优,核减幅度小,价格工作劣。上级部门组织的评价也是如此,被评减的幅度少就认为价格工作到位,被评减的幅度大就认为工作不到位。完全不考虑价格工作的基础性,准确性,合理合法性,社会平均性,对承制单位和装备价格工作单位很难起到促进,甚至出现了各级“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的现象。
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的目的是:立足于装备价格工作的三项转变的总要求,以军品价格系统(MPS)为数据技术支撑,通过综合评价,促使装备价格工作态度更加端正,装备价格数据更加科学完整,装备价格形成过程更加合法合理。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以年度为结段,对本单位或全军的年度装备价格工作水平进行综合排序。
(三)装备价格工作综合评价的意义
一是促进价格工作思想观念的变化。面对装备价格工作的复杂性,军方不能只考虑价格系统的一个方面,必须全面地从整体的角度考虑,改变以价格高低为评价标准的模式;以军品价格系统(MPS)为数据技术支撑,通过较客观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使装备价格工作向真实正确反映成本、诚信报价方向转变;通过装备价格工作评价促使装备价格工作从重结果向重过程、重依据方向转变。
二是促进价格工作水平的提高。装备价格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装备建设的发展服务,就是能事前预测装备目标价格,监控成本形成过程并预警,事后得到装备最终生产成本,能够与论证部门共同进行装备价值工程分析,为装备发展提供决策提供依据。因此,体现价格工作水平的不应以核减比例的多少为最终目的,而是以每个企业的个别成本的真实合理,保证得到装备社会平均价格水平的真实性。价格工作水平应体现在以下几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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