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规与墨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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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着名的“海恩法规”,它是由德国飞翔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解析研究后得出的。
海恩以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一起特别重要事故背
后有30举事故,每个事故背后,还有300次左右
海恩法规与墨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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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着名的“海恩法规”,它是由德国飞翔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解析研究后得出的。
海恩以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一起特别重要事故背
后有30举事故,每个事故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要除掉一次严重事故,就一定敏锐而实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坚决采纳举措加以控制或除掉。
海恩法规告诉我们,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有时,实际上是各种要素累积到必然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要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若是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碰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能够防备。
“墨菲定律”,源自一个名叫“墨菲”的美国上尉,他以为“只要存在发惹祸故的原由,事故就必然会发生”,并且“无论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墨菲定律的另一种描述是,“人们做某件事情,若是存在一种错误的做法,早晚会有人依据这类错误的做法去做。”这就告诉我们,对任事故隐患都不能够有丝毫马虎,不能够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掩盖掩,而要想全部方法,采纳全部举措加以除掉,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实中,人们经常等到出了问题此后才忙于做办理事
故、案件的“事后”工作,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最
后得出“悲惨结论”。亡羊补牢,增强防备,这无疑是必需的。但
安全工作最好的方法仍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泉上
下功夫,见微知着,明察秋毫,实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刻除掉事故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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