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补充管理办法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工作,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各部门职能以及岗位职责的相关内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绩效考核补充管理办法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工作,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各部门职能以及岗位职责的相关内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原则
㈠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和导向作用;
㈡结合经营业绩原则:结合公司项目运营情况(销售额、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目标;
㈢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价值贡献度,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㈣市场竞争力导向性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㈤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㈥从简量化原则:简化考核流程,采取可量化工作内容和计划完成指标,从而增强考核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度。
第三条适用人员
除以下部分人员外,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其他全体人员:
㈠公司副总级及以上人员;
㈡编制外岗位人员,如:食堂人员、保洁等岗位人员。
第二章实施办法
第四条考核绩效奖
㈠定义:与部门/个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业绩表现相关联的奖金部分。
㈡发放标准
月度绩效考核奖金提取比例
薪资标准级别
履约金比例
绩效奖金比例
10000元/月(含)以上
20%
20%(预留)
8000元(含)一-10000元/月
15%
15%(预留)
5000元(含)-—8000元/月
10%
10%(预留)
5000元/月以下
0
5%(发放)
以绩效考核奖标准作为基数,并根据月度考核成绩的百分值,计算月度实际
绩效考核奖金。
月度实际绩效考核奖二绩效考核奖金额大(月度绩效考核得分/100分);
㈢发放周期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销售业绩,原则上每年度发放一次绩效考核奖金.
每年度发放考核绩效奖二各月度实际绩效考核奖金累加(自1月至12月)。
㈣绩效考核
考核类别:采用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2。 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考核对象
⑴以部门为单位,全员参与考核;
⑵明确各部门第一考核人;
(3)员工绩效考核则根据部门整体考核情况,由部门第一考核人进行评价.
4。 绩效考核实施流程
⑴提报计划
由各部门第一考核人于当月提报本月部门月度计划内容至行政人事部,同时需结合各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按百分制的方式分配具体分值,注明任务责任人;
总经理办公会将对各部门提报计划内容进行审核,并确定每项计划内容的分值;
由各部门第一考核人于当月3日前提报上月部门绩效考核表,说明上月度部门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行政部根据部门月度计划及各项目年度进度控制计划目标,进行任务节点完成情况核实,并将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⑵周工作检查监督
各部门根据月度所报工作计划内容,分解至各周,须于每周六上午前反馈执行情况至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部门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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