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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座参考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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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座参考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座参考案例
  发表日期:2005年7月8日        【编辑录入:lyy】
案例1小学生被“第三者”毁容案(过错责任)
上海几年前出过一起毁容案,“第三者”杨某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座参考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座参考案例
  发表日期:2005年7月8日        【编辑录入:lyy】
案例1小学生被“第三者”毁容案(过错责任)
上海几年前出过一起毁容案,“第三者”杨某以小学生阿姨的身份,把男方的女儿领出学校并实施硫酸毁容。事发后,杨某被判处死刑,而小学生家属则向学校提起索赔。理由是学校不应当把小学生交由第三人带回。
问题: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应当从以下两方面来具体分析:
1、该小学生是否能识别杨某同他的关系,如果他能识别并愿意跟杨某去,则可视为学校无过错。因为家长由于忙,临时请亲戚朋友来代领孩子的事在生活中非常普遍。而且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学生只能由父母来领。反之,如果学生不能识别其与杨某的关系,即使小学生愿意跟其去,学校也应当拒
谁举证”原则,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是依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即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过错程度并进行比较,
通过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确定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责任范围;在共同过错的情况下,考虑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从而确定各自与共同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案例2在体育课运球时不小心滑倒受伤,学校是否应当赔偿?(过错责任)
某地一名初中生在体育课运球时不小心滑倒,导致脑震荡,送医院后,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为此,家长要求学校赔偿。
问题:学校该不该赔?理由是什么?
分析:学校不应当赔偿。因为此案例中的体育老师无过错。体育教师让学生练习运球,在每个学生脚下都有一个球的情况下,要一个教师保证几十个学生不摔倒,既不合理也不可能。教师的责任在于指导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去学习,同时对学习过程中可能的危险有提请学生注意的义务,对于发生的事故有向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报告的义务。如果我们的学校教师要为学生的摔倒承担责任,我们的体育课就应当取消,因为没有一个体育老师能够保证学生在体育课上不摔倒。
 
案例3学生撞到学生,学校是否应当负责赔偿?(混合过错责任)
案件发生在某小学校园,原告小权为海珠区大江苑小学学生,其在学校三楼走廊跑回自己班的课室上课时,被后面跑上来的同学小宇撞倒,左大腿受伤。在小权住院期间,小宇的父母已为其支付医药费1·4万元。但原告称他将来还要动手术,故将小宇和学校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续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6万多元。校方则称自己没有临时监护权,不可能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这次事故完全是由两个学生违反纪律造成的,学校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学校是否应当赔偿?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事故是由于两学生跑得过快,特别是被告碰到原告造成的,因此被告应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负30%。因现有法律并没有规定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故学校对此事不负责任。
 
案例4教学楼窗户玻璃坠落致学生伤害,学校有责任吗?(过错推定原则)
2000年3月某日上午课休期间,正在校操场边与同学们说笑的某小学五年级(1)班女生季某听到上课的铃声后,就与其他同学一道向教学楼内走去。还没跨上门楼台级,只见从三楼窗户掉下一块玻璃,恰好落到季某头上。玻璃倾刻变成碎片,其中一块玻璃碎片插入季某的头顶部,致使其当场昏迷。学校师生立即将其送到医院抢救,季某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也随即赶到医院。经诊断,季某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内异物。尽管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脑袋顶端留下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洞,三个月后进行了颅脑修补手术,还留下了经常头痛、半夜惊吓出冷汗等后遗症。为治疗季的颅脑损伤,历时半年,前前后后共花去医疗费、颅脑修补手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补助费等
3万多元。季某家长作为季某的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赔偿损害,包括已花费的和今后将要花费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
问题:学校是否应当赔偿?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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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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