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2-9-7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点击:288
本政办发〔2012〕92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关于印发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2-9-7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点击:288
本政办发〔2012〕92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本溪市铁路沿线(沈丹线本溪段)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
为改善我市铁路沿线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沿线整体形象,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以洁净、优美的环境迎接“十二运”,根据《辽宁省重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导则》,结合本溪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全运、爱家乡、建本溪'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我市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 整治范围
包括重点铁路沿线一定纵深范围,具体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铁路用地红线内;
第二层次为铁路红线外侧至少200米范围以内,沿线重要地段、节点区域可适当放宽范围;
三、 总体要求
(一) 铁路用地红线内
拆除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既有建筑及围墙整饰出新,清理垃圾污水,物料堆放整齐,绿化亮化美化等。
(二) 铁路红线外侧至少200米范围以内
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垣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
(三) 铁路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范围500米或1000米以内
因地制宜地对“一村三网一囱”(即沿线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从地面以及一定高度的两个视角达到“村绿、山青、整洁、路畅、水秀、无黑烟”的标准。村庄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统一要求进行环境整治。
四、 整治原则
(一) 远近兼顾、环境协调
处理好旅客视线的远近关系,重点整治近距离即铁路红线外侧至少200米范围以内
的环境,统筹兼顾远距离即铁路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范围500米或1000米左右的环境协调。
(二) 总体谋划、区别对待
整体考虑重点铁路路堤与桥面沿线环境,区别对待,重点整治路堤段沿线环境,兼顾桥面段沿线环境。
(三) 主次分明、突出重点
区分重点铁路沿线环境重点整治段与一般整治段,侧重于重点铁路进出站区5公里左右,以及重点铁路经过的城郊结合部沿线环境整治,兼顾沿线紧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 高标准、可操作、低成本
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协调好环境整治各要素的相互关系,以提升环境景观质量要素为主,以建(构)筑物拆、改、新建为辅。
五、主要措施
全力打造一流铁路沿线景观,让重点铁路沿线成为外地游客认识本溪、了解本溪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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