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一、专业菜地、专业鱼塘(池)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青苗
类型说明
种类补偿费
专
业
菜
地
专
业
鱼
塘
(池)
19000
27000
6000
4000
邵阳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一、专业菜地、专业鱼塘(池)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青苗
类型说明
种类补偿费
专
业
菜
地
专
业
鱼
塘
(池)
19000
27000
6000
4000
1、专业菜地,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已批准范围内常年耕作且稳产高产的蔬菜基地(蔬菜基地范围以外种植的蔬菜不按此标准补偿)。抛荒未耕作的菜地不补青苗费。2、计划经济时期市、县人民政府下文批准的专业蔬菜村,承包田户未种植蔬菜的,按实际种植农作物补偿青苗费。
3、一类菜地土质肥沃,有浇灌设备、地势平展、常年耕作的高产菜田或大棚菜地;二类菜地土质肥沃,自流浇灌,常年耕作的菜田,平土或梯耕菜地。
4、修筑有固定温室和高标准大棚,拥有高产出的菜地可提高30%青苗补偿费。
1、专业鱼塘指市、县人民政府颁发水产养殖使用证、自动排灌、不担当浇灌任务的精养鱼塘,视产量和排灌充氧设备分一、二类。不切合以上条件的养鱼塘(池)不按此标准补偿青苗费。
2、计划经济时期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专业水产养殖证的鱼塘(池),实施征地时未养殖的,按一般水塘补偿青苗费。
3、养殖甲鱼、鱼苗等特种水产提高青苗补偿费50%。
说明:1、专业菜地与专业鱼塘(池)的征地补偿费按湘政发〔2012〕
号文件规定的同片区的水田标准履行。
2、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青苗补偿修正系数,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90%。
二、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种类补偿费说明
1、长年(3年以上)未耕作的不赐予青苗补偿。
水田2400
2、改变原承包用途的只能按水田标准补偿。
1、长年(3年以上)未耕作的不赐予青苗补偿。
旱土1600
2、多种作物套种的,按主要作物补偿。
藕田(塘)5200
未种植莲藕、荸荠的按水田标准补偿。
荸荠田
水塘或
山塘
5000
2400兼养鱼的水库按水塘的60%-80%补偿青苗费。
育苗期
初果期
盛果期
衰老期
说明:指征地
草莓田
见告书公布前
6000
8000
15000
2600
1年已耕作的。
说明:
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青苗补偿修正系数,
报市
人民政府备案,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90%。
三、果树类经济林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果期
成
树
类
树
幼
金
别
挂果前
盛果期
衰老期
种类
额
柑
桔
26
70
120
70
脐橙
30
80
140
80
梨、桃、李、梅、
26
70
120
70
枇杷、石榴
柚、板栗、核桃
30
70
120
80
酸枣、臭柑
20
30
70
30
枣、柿、山楂
20
70
120
70
(零星种植的)
30
45
90
45
葡萄
(专业葡萄园)
40
55
120
55
油
茶
19
32
60
32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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