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15–08 -12 实施
2015-08 -12 发布
Q/CSG 1201004 -201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2
4 建设范围与功能分类 2
5面积标准 3
6布局与建设用地规定 6
7 建筑标准 7
8 建筑装修与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8
9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规定 9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0
前言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达明、余文奇、郑外生、罗海华、庞邦凯。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Q/CSG215015-20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相关人员和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Q/CSG221001-201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Q/CSG213002-2014)
3 总则
、注重质量,本着勤俭办企的原则,逐步实现标准化,体现电网企业的特点。
:
(1)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
(2)严禁超投资建设办公用房。
(3)严禁超规模建设办公用房。
(4)严禁超面积标准建设办公用房。
(5)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假山、喷泉。
(6)严禁移栽大树、古树。
(7)严禁搞豪华装修。严禁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严禁配置豪华灯具,主入口严禁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严禁配备高档家具。
(8)不得使用进口电梯设备。
4 建设范围与功能分类
公司办公用房建设范围包括:项目土地购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含绿化、室外道路、硬质铺地)、VI标识系统,办公家具和厨房设备、档案管理专业设备(密集柜)等。
本标准主要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办公家具等内容作出建设标准规定,其余内容的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及企业的其他相关规范和标准。
公司组织机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Q/CSG215015-2013)分为四类,其适用组织机构见表1。
表1 办公用房所属组织机构类别划分
类别
适用组织机构
一级单位
公司总部
二级单位
分子公司(含控股公司)
三级单位
地市级供电企业、超高压局、发电厂及其他同级单位
四级单位
县级供电企业及其他同级单位
公司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办公用房范围和功能分类
办公用房
包括内容
基本
办公
用房
办公室
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
服务用房
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门卫室等。
设备用房
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附属用房
包括食堂、停车库(汽车库,自行车库,电动车、摩托车库)、人防设施等。
5 面积标准
:
表3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类别
职级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备注
二级单位
单位正职
≤60
1、本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含休息室、卫生间。
2、各级单位的挂靠机构、直属机构与本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按照本单位标准执行;下级单位与上级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按照上级单位标准执行。
类别
职级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备注
3、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副巡视员办公室面积按不超过所在单位同等级别的标准执行;调研员、副调研员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同等级别的下一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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