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
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张鹏· 5月24日青岛
主要内容
2.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
3. 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案例
案例:正泰、施耐德专利纠纷案
2006年8月2日,正泰集团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施耐德天津公司等诉至浙江省温州中院
2006年8月21日,施耐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07年4月2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决定,维持权利要求2有效
2007年7月18日,施耐德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决定,向北京一中院起诉
2007年9月2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施耐德侵权成立,
2007年10月9日, 施耐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2009年3月26日,行政诉讼二审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决定
2009年4月15日,正泰、施耐德全球和解,施耐德天津公司在尊重正泰涉案专利基础上,
无效宣告程序法律依据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无效宣告程序基本属性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价值
制度价值
公众
为公众提供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
法专利权侵害的机会
权利人
为专利权人提供通过
合法途径合理限定专
利保护范围的机会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价值
7
在没有专利侵权纠纷的情况下,基于企业专利战略的需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流程
无效宣告请求书撰写概述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基本定位:启动和固定无效宣告请求的基本依据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目的:确定审查范围和审查重点、保障专利权人答辩权
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构成:请求、理由、范围和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