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工作职能的相关规定,福建省民政厅具体负责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福建省民政厅也是省财政支出项目——“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是社区居民议事、开展社区活动、办理居民事务的重要场所。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建〔2011〕85号)、《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50 号)等文件精神予以立项。
各地确定的项目为社区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条件不全,或有相应设施设备但无法满足社区发展需要和居民群众需求的,并具备
以下申报资料:一是基本建设类项目应当具备完整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其他项目也应具备相关审批手续;二是新建项目要备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三是地方配套资金的相关预算和资金来源说明情况;四是新建和扩建、改建项目均要有详细的规划图和建设方案。
2016年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涉及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8个设区市57个社区。主要内容是新建(购买)或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站。
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务站,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解决部分社区落后的服务设施无法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的矛盾。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2月24日,处务会讨论,建议采取因素分配法下达项目补助资金,主要考虑如下因素:一是各地社区数量,目前全省有城市社区2377个;二是各地新增社区数量,2015年全省新增社区54个;三是各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现状,并建议2016年度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数量和金额如下:福州5个(140万元),漳州5个(150万元),泉州5个(140万元),三明5个(150万元),莆田2个(60万元),南平4个(120万元),龙岩4个(120万元),宁德4个(120万元)。3月初,厅长办公室审议通过;3月4日,
根据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情况,及时行文报送省财政厅,提请下拨补助经费。3月14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发文下达2016年度补助经费1000万元。项目实施中,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多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监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施行良好,没有发现有挪用专项资金、无故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所有项目一经审批确定,各地均不得擅自调整改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或改动的,都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项目实施中,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多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实行专款专用,防止资金使用中出现的偏差。
为确保项目的规范实施,顺利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我们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
福建省民政厅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