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衡交运安〔2015〕181号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减少事故,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市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20日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安监〔2015〕358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近期几起特别重大事件和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和“隐患整改无止境”的理念,全面排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重要抓手之一,逐步建立起以交通运输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为核心,以交通运输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为抓手,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为保障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牢牢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在管理对象上从事故转变为隐患;在管理时段上从事后转变为事前;在管理方式上从应急转变为预防,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的转变,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书云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委办(运输安全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也要分别成立本地本行业领域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攻坚行动。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担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确保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从即日起到2017年12月止,为期两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局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
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等,并通知到所辖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确保攻坚行动及时启动、迅速展开。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5年9月-2017年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本辖区本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制度等,完善隐患排查标准、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理顺隐患排查、登记、报送、监控、整改、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工作流程。要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执行、重大危险源监控、特种作业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巡视督导,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问责、追责,推动形成风险有效防控在事前,隐患排查根治在一线,防止风险变隐患的机制。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要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反面典型,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标准、流程以及工作指导手册,基本建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