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行政诉讼审理
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
1
一审程序
2
二审程序
3
审判监督程序
4
行政诉讼审理
【学习目标】
理解并应用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掌握行政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内容,明确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相互关系,能够运用行政诉讼起诉与程序理论,解决行政案件的审理问题
了解行政诉讼的受理
一、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
(一)行政诉讼起诉
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查并裁决的司法行为。
起诉具有如下特点
起诉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即行政管理行政相对人
起诉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
起诉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有明确的被告
2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
起诉时限是指提起行政诉讼所必须遵循
的法定期间。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限因起诉程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起诉作为的案件
,并告知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三个月。
三个重合的时间点三个月后
,使其知晓了行政行为的内容,但并未告知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之日,起算三个月,但不超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两年。
2002年4月1日 2004年2月1日 2004年4月1日 2004年5月1日
,当事人后来才知道行为内容与诉讼权利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的内容与诉讼权利之日起算三个月,但是不超过该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五年(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为二十年)。
1985年8月1日 2005年6月1日 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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