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管财[2007]218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就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车、船、机票费管理
,社领导可以乘坐一等座,其他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达到乘坐一等座标准未乘坐的,据实报销,不发放差额补贴。
,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未购卧铺票的,一律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给予补助。
二、交通补助费管理
社内职工出差外地参加会议的,路途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交通补助费。
三、市内因公外出费用管理
,开会通知中注明会议期间食宿自理的,住宿费凭发票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50元伙食费补贴;开会通知中未注明会议期间食宿自理的和需要交纳会议费的,不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费补贴。一律不发放交通费补助。
,单次外出且住宿在1天以上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补贴标准按出差管理办法执行。由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或使用本社车辆外出的,不发放交通费补助;除此以外,交通费补助按每人每天25元包干使用。
、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除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以外另发放节假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
北京近远郊区县包括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
四、营销中心业务员差旅费管理
,承担区域回款指标任务的营销中心副主任和地区经理。
,住宿费标准为:一般地区每天20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等特区为每天300元。凡突破标准的住宿费一律由分管营销工作的社领导审批。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没有达到住宿标准的不发放差额补贴。
,伙食补贴和交通费补贴按实际出差的日历天数,每天120元包干使用。除此此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报销出差期间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出差乘坐飞机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可在包干范围外凭发票据实报销。
,除报销展位费以外,不报销其他会务费(或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费执行社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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