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二、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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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液压油及冷水添加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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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摄食度时,放可开始作业。
四、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杂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小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五、,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进行调整。
六、应根据所吊重物本身的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七、起重臂伸出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仰角不宜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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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九、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十一、采用自由(重物)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十二、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十三、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十四、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五、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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