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省外临时储存竞价采购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一、成交标的(见下表) 单位:元、吨
标的号
数量
品种
等级
三级
生产年度
2016年
单价
产地
总金额
交货方式
仓库堆好
存放地点
一期存放库点(2017年4月30日前):(根据成交单位提供仓库情况填写);二期存放库点(2017年6月30日后):东莞直属库。
或:一期存放库点(2017年7月31日前):(根据成交单位提供仓库情况填写);二期存放库点(2017年9月30日后):顺德直属库。
交货期限
一期存放库点交货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10日。二期存放库点东莞直属库交货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顺德直属库交货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包装要求
散装
质量标准
稻谷采购:稻谷执行GB1350-2009规定的相关标准。其中要求: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水分≤%,黄粒米≤1%,一期交货时脂肪酸值≤19mgKOH/100g,二期交货时脂肪酸值≤22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害,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其中要求镉≤。金优品种稻谷不能作为省级储备粮入库。
小麦采购:执行GB1351-2008,按国家《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的规定,质量检测主要指标达到:水分≤%,容重≥750g/L,不完善粒≤8%,杂质≤1%。色泽、气味正常,无虫害,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二、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一期存放库点并按要求堆好,并按买方计划自一期存放库点移至二期存放库点并按要求堆好。
三、验收方式:买方于一期、二期存放库点均按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检验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验质,以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工具进行验斤,按过磅数量验收后,双方确认《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省外临时储存入库完成确认表》。粮食运到指定仓库,由买方验质合格后,全磅进仓,双方确认签订《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省外临时储存入库完成确认表》。入库粮食委托广东省内具有粮油质检资质的单位负责检验,一期交货验质费由卖方承担(按500吨原粮抽取一个样品);二期交货验质费由买方承担。
四、费用承担:卖方承担二期交货前的损耗及一切费用,包括一期进出库费用、一期验质费、二期入库费用、仓内堆好费用、交货短途费用、过磅费、移库等费用。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货款结算及保证金:
1、买方在货款中暂扣300元/吨作为移库保证金,其余货款为一期货款。
2、全部数量粮食运到一期存放库点并验收入库后,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应付一期货款的80%。经质量检验合格,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有效销售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一期货款。
3、粮食运到一期存放库点,数量、质量及仓房经买方确认后,双方签订《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省外临时储存合同》。
4、卖方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将粮食全部运至二期存放库点。买方确认入库数量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移库保证金作为二期货款支付给卖方。卖方凭买方盖章确认的交割证明向交易中心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预缴手续费。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并核实,扣除应收交易手续费后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结算凭证:卖方按合同总金额提供本单位开出的有效货物销售增值
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省外临时储存竞价采购交易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