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及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承担组织落实本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本区总量减排指标,督查本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协调推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落实的工作。
(四)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督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调查处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征收等制度的实施;
(五)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城镇及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本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和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行为、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负责本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工作;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制定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1个单位。
事业单位: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天津市津南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2个单位。
三、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内设4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年末实有人员49人,其中:在职人员4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其中:,%;,%;,%。
二、关于天津市津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中:,占27%;,%
三、关于天津市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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