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的规定
(2010年稿)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07级本科生各专业在校学习三年的总情况,为了组织好本年级免试研究生选拔和推荐工作,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在鼓励“多学优学、积极科研、狠抓基础、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下,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全方位学习广泛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各种学科类竞赛;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数学和外语,打下扎实的基础;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免试保送进入研究生学习的学生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
1—6条基本条件或符合1、5、6、7条:
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本院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外语成绩优秀。要求通过国家英语6级且成绩70分以上
(或新6级548分);或英语6级合格(或新6级517分)、英语4级优秀(或新4级570分);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全班前60%以内,且应该取得总学分(有效学分)125分以上
并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有一门及以上首次考试不及格者,原则上不得申请。
受过学校行政处分者原则上不得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研究生学习要求。
申请校内免试研究生均需符合以上条件,一律不准破格(专项使用名额的选拔要求
另行规定)。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如有以下特殊情况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破格申请,但综合排名、外语分数线、考试不及格门次等上述2、3、4条限制
中只能破其中一条且第4条中只能破一门次,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全国科技类竞赛当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原则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
海外交流环节当中有杰出表现者;
社会实践成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原则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
D、在学期间在校规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本校导师,可将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署名为浙江大学);
E、在学院的论文报告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
F、其他特殊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
(8)学校下达的学科竞赛名额、创管班名额和辅修班名额按学校规定专项使用。
三、免试研究生保送、录取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
待学校下达指标后学院统筹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校内保研面试资格名额和校外保研资格名额)落到(本科)各专业。录取名额分配及录取原则见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法
推荐免试保送研究生按学生综合排名择优选拔。综合排名方法按三年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本科专业相对排序(精英班单独排名),从前往后依次选拔。综合排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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