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林镇教委办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和《晋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晋委办〔2008〕89号)、《晋江市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晋教综[20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镇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委编办下达的《关于核定2008-2009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学单位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晋委编[2008]37号)文件精神,我办编制数确定为396人,经主管人事部门核准岗位总量为396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本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种类别。
,两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是主体岗位,均为教师岗位系列,%;%。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五至七级(对应小中高教师岗位);中级岗位分八至十级,分别对应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十一级至十三级,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对应十一级、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对应十二级、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1:27: 72。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依本单位实际情况,只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为技术工四级(中级工),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的100%,%。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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