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集美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0〕7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进行强化免疫。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对象及目标
(一)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2010年9月1日-10月20日,为确保全区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组织实施,各街(镇)必须按2010年厦门市集美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时间表(见附件3)开展工作。
现场接种时间:2010年9月11日-9月20日。
(二)接种对象
全区所有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除28天内有明确麻疹疫苗(含麻疹成分的其它疫苗)接种史外,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均接种一剂次的麻疹疫苗。
(三)工作目标
以街(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二、组织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对于加速我国消除麻疹工作进程、阻断麻疹病毒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政府成立以江根云副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宣传、财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各镇街领导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加强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在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充分保证,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制定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督促财政部门落实工作经费,协调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安排部署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活动以及督导评估、总结表彰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组织接种人员和设置接种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各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适龄儿童的接种工作。
村卫生室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散居适龄儿童的搜索、动员和通知接种(摸底调查、报告、通知发放)工作,组织、动员辖区目标儿童家长(监护人)按时带孩子到所在地的卫生院(服务中心)接种麻疹疫苗。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内托幼机构做好在园儿童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工作,做好接种场所的准备和接种组织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相关工作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与使用,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区委宣传部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给予支持,提供公益广告等,扩大强化免疫信息的覆盖人群。
区公安局、计生局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提高辖区内所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质量。
三、强化免疫活动前期组织实施
(一)各尽其职做好活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如何保证本区范围内98%以上的适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麻疹疫苗免疫是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做好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的搜索、通知和动员是本次活动的前提,安全有效的接种是关键,两个环节直接关系着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成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目标儿童的宣传通知等方面给予支持,区计生部门协助做好摸底登记工作,保证散居儿童的接种率达到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对托幼机构尤其是未批办幼儿园的督促检查,保证在园儿童得到安全接种并达到接种率要求。
各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期要掌握所有幼儿园和所有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人数,做好麻疹疫苗的预算,对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度和工作安排做出详细的实施时间计划表,保证人员力量,使每个儿童都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接种。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我区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工作。
(三)成立接种异常反应专家组
集美区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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