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崇明县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居民食品安全,特制定《新海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一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使我镇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行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组织机构成立新海镇创建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樊红妹新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徐江淮新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成 员:朱彩玉新海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王维嫣新海镇办公室主任黄思范新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倪维春新海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黄京俊崇明县食品药品监督所三星分所所长宋江海崇明县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黄新崇明县工商局新海分所负责人顾政飞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经济发展部经理朱治良新海镇长征居委会主任蔡岳萍新海镇红星居委会主任顾宏新海镇新海一村居委会主任沈建平新海镇新海二村居委会主任吴霖新海镇跃进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彩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王峰、吴慧琳、庄炼、唐纪青、王正刚、施忠、姚正荣、沈忠。三、创建目标2011年,将新海镇创建成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镇。通过创建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日常工作计划,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初步形成政府、企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提高全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四、创建内容创建工作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以整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构建完善的全覆盖监管网络,提高管理能力。(二)规范全镇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自身管理和自律水平,创建一批诚信守约,采取“GMP、六T实务”等规范管理的示范单位。(三)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解决集贸市场无证食品摊点、殡葬服务站管理等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四)了解掌握居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实际需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创建步骤创建工作从2011年2月起至2011年11月,分五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认真学习市、县相关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对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规范创建阶段(2011年3月21日—7月31日)按照《新海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责任分解表》(见附件)的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三)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8月1日—8月31日)8月1日—8月15日,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完成自查报告。8月16日—8月31日,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整改。(四)迎检提高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15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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