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新时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市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实施目标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从2009年到2012年,投资943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项目区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增加有效耕地1131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强、适应农业机械化耕作的高标准农田,增产粮食300万斤;创建一批布局合理、生产生活方便、生态环境改善的示范新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优质农田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规模经营。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平整土地,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单产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以上。
(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建设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和小型水库、山塘、陂坝、灌排泵站等水源工程,改善农用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构建田村路网,提高道路通达度和建设标准,方便农产品输送,降低农产品输送成本。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提高农田防灾抗灾能力。
(三)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对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闲置地进行整治,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合理利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项目区内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促进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开展项目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消除灾害隐患,保护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项目区生态、文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项目建设。项目要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业区倾斜,向基本农田保护区、中低产田改造区倾斜,向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倾斜。项目建设中要注重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农业,体现特色文化,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使土地整治与自然生态、文化特色相互协调。
(二)科学规划、合理建设。项目选点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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