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开展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审计监督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征地合法有序,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农业局下发的《开展村集体征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05〕61号)精神,结合我区征用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审计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建善(区农林水利局)
成员:顾红艳(区委组织部)
温丁利(区监察局)
苏耀宗、叶福元(海沧镇)
林艺能、陈世集(东孚镇)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海沧镇温厝村、东孚镇莲花村。
2、审计范围:1 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村集体对征地补偿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1、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管理,是否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
2、征地补偿费是否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户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配方案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征地补偿费是否按分配方案规定比例足额分发给农户,款项发放时是否有登记造册,分发清单是否向村民公开;农户领取补偿款时是否有签字盖章,是否存在冒领、多领等现象。
3、留归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是否严格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是否专款专用,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和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等方面;使用时是否实行民主表决,实际开支及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向村民公开;是否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问安排:
1、6月,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农林水利局协调成立审计小组,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我区村集体征用土地情况进行摸底,确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2、7-8月,审计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工作,具体进驻被审计单位的时间以审计通知书为准。
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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