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一)
2014年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二)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永远离我们而去了。这是一位出生于江西奉新,曾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一名值得人们学习和致敬的优秀法官。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忠于家庭,当好儿子、丈夫和父亲的不同角色,尽心尽责照顾好家人,他与妻子相识相知相守的30年,他热爱生活,在临走前的一天,还打电话给孩子以谆谆教诲。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用法律保护弱者,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这样说过。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方便群众诉讼;为了一位身患白血病的男童的医药费,他带领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开创了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为工作呕心沥血的精神。他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范文先生网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不畏艰难,亲自统领各项工作方案的研究和设计。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的精神,也激励和带动着他身边的人经常是"5加2"、"白加黑".
学正义的高尚品德。獬豸(xiè zhì),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是公正、勇猛的象征,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称"獬豸冠". 邹碧华同志,一直以庭前庭前独角兽,时刻鞭策自己,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柳北区网友永清)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三)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光明日报2015-02-27)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笔者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