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分包名称:宿豫应急广播村村响设备采购项目
分包编号:SQHS[2017]0511
采购人:宿豫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5月3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3
六、开标、评标程序 15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18
八、验收及付款 19
九、质疑与投诉 19
第三部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2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6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41
专用条款 41
通用条款 44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9
目录 50
一、投标函 5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2
三、投标人基本信息 54
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55
五、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56
六、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57
七、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58
八、开标一览表 59
九、分项明细报价表 60
十、技术响应偏差表 61
十一、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62
十二、货物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63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 64
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65
十五、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66
十六、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7
十七、其他材料 69
投标所需的其他资料 7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豫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宿豫应急广播村村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应急广播村村响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2017]0511
(三)项目预算:450万元
(四)主要内容: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在有条件的农村鼓励采取有线光缆联网方式,在有限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鼓励群众自愿选择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6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
“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11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四)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经过台测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投标指引》。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06月06日8:30至2017年06月13日 17:30。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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