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法浅析
【摘要】不平衡报价法是一种重要的投标报价方法,是国内外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标投标中比较常用的报价方法。本文就不平衡报价法在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中的应用,对不平衡报价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科学提出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工程项目;水利水电工程;不平衡报价;投标
在国内外工程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工程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会采取一定的投标技巧。如何运用好投标技巧对于工程项目是否中标与盈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投标的报价技巧不容忽视[1]。不平衡报价法则是其中一种比较常用的方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原理为在保证工程项目的总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或分项工程单价,同时将其他的工程单价降低。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与利润共存的特点,不平衡报价法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平衡报价法的原理为在保证工程项目的总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或分项工程单价。采用这种投标技巧可以有效达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盈利目的,这是在国内外大量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施工单位常用的一种报价策略和手段。不平衡报价法的实现主要通过如下两种形式:
(1)“早收钱”的形式。这种实现的形式在本质上是提高了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调整提高前期建设工程此项目款项,增加流动资金,甚至有可能会因此获得额外利息收入;
(2)“多收钱”的形式。这种报价形式实现总建设工程项目款项增加的方法是通过提高预计工程量增加的单价,降低预计工程量减少的单价来实现的。
这种不平衡评价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在本方法中,施工单位根据与招标单位承包合同的早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项目工程单价,并合理降低后期施工项目的单价。施工单位通过这种
前重后轻的不均衡报价形式可以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早期收到比较多的工程款项,从而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由于这种投标方法在工程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能够根据早期的收益妥善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周转的问题,并且还可能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即使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后期项目单价部分有些许亏损,但由于前期具有较好的财务变现能力,因此可以保障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最终盈利结果,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
这种形式的不平衡报价对投标单位而言是极有利的,施工单位能够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在一定范围内调高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部分项目工程的综合单价,调低后期工程项目部分的综合单价,但是施工单位的总收益增加,并且占有了建设工程项目所用资金的大量主动权;但是这种报价形式会对业主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会打乱招标单位的资金运用规划,很容易发生透支现象。而对于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情况,招标单位必然失去主动权,难以推动工程的进一步进行,甚至形成结算困难的困局。
这种形式的不平衡报价形式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的变化不断调整工程项目的单价实现的。有经验的施工投标单位经常采用这种形式,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设计图纸、地质资料、计量规则等,并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相关勘查,结合相关经验判断预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产生变化[3]。对于实际工程量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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