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
工作简报
第8期
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2017年1月5日
一、2016年房屋征收(动迁)完成情况
1、动迁计划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街镇和相关部门的共同拼搏下, 2016年房屋动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止12月底共有动迁基地180个,实际动迁居民3631户,%;非居企业1057家,%;实现拔点腾地75个基地,%,(不包括道路、河道面积)。(详见附表1、2)
2、房屋征收情况
2016年完成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地块13个,累计正在实施征收的地块24个,全年完成其中9个地块腾地:莘东外环绿带地块、七宝镇小张家巷地块、浦江镇浦锦南路地块、大芦线整治(新汇路桥)地块、工业区紫磊村项目、吴泾211-B地块、浦江镇景江苑北块、郊野公园首期一期项目、红星城中村地块已腾地。虹桥合川路二期已经协议签约,预计2017年1月腾地。
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地块1个,累计正在实施征收的地块4个,全年完成其中1个地块腾地。
3、司法行政执行情况
2016年启动行政程序基地共计24个涉及56户,其中经调解达成补偿安置协议14户,作出行政裁定36户,处于审理调解阶段6户。
在区法院的指导下,围绕案件合法性、补偿合理性、搬迁可行性、人员安全性等方面,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6年从6月份起按照“月月有强迁”的工作目标,共组织实施强制搬迁9户。在吴泾镇紫竹园区、莘庄工业区的B地块等项目的强制搬迁工作中,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周密部署,顺利完成强制搬迁执行任务,对推进该项目的后续腾地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已具备实施强制搬迁条件的剩余4户正在做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2016年房屋动迁工作回顾
1、归并征收工作职能,进行机构调整。
为提高我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效率,实现土地国有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归并,将闵行区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能和机构进行了调整。2016年2月,成立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负责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及其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合理编制动迁计划,加大腾地力度。
2016年年初全区已启动和计划启动的动迁基地共有157个,居民4881户,非居1136家。为确保区发改委重大项目、经委产业、土地储备等重点项目动迁,经过两上两下对接确定,将其中99个基地列入年度动迁计划,,居民4270户,非居企业1027家,计划完成动迁居民2757户,非居企业928家,完成拔点腾地61个。
3、研究编制系列文件,规范动迁行为。
征收中心与区府研究室合作,研究编制规范我区动迁行为的“1+11”系列规范性文件,其中已印发《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动迁工作的指导意见》、《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非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闵行区征收(动迁)安置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闵行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带征带拆实施办法》等“1+8”规范文件,另外3个规范文件正在报批过程中。后续又印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带征带拆业务操作口径,“三个统一平台”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等。
4、启动动迁督查工作,推动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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