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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日前印发《深入农村改革综合性实行方案》,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力措,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点时期的要点部署。方案对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详尽规定是什么呢?请关注学习啦!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详尽规定完好版
改革的七项原则:坚持农村多种全部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兼备兼备,坚持次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深入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
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系统系统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方案》针对五大要点领域,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此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此,陈锡文表示,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系统来说拥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不但由于在整个农村经济中间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大,更由于亿万农民的亲身利益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亲近相关。”
深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打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范犯颠覆性错误。深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全部权,稳固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全部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全部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全部”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清楚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楚。稳固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同意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
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量规模经营。
一是睁开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及时总结经验、不停完美,形成可复制、可推行的改革成就。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减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美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系统,建立兼备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系统,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同意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立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相同权益,在吻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获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借、入股,完美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看守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系统。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获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美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究农民住宅保障新系统,对农民住宅财富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究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觉有偿退出系统,探究农民住宅财富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门路。
二是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抓紧更正相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远不变的重要决策,合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方法、新的承包限期等内容提出详尽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全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依据不动产一致登记原则,加快推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劳,扩大整省推动试点范围,整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睁开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拟定出台完美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踊跃性。指引农村集体全部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赔偿制度。
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增强耕地保护,全面睁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别保护。完美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拘束系统,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添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进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美农村土地整改方法。依法增强耕地占补均衡规范管理,增强耕地占补均衡的法定责任,完美占补均衡增补耕地质量议论系统,保证增补耕地数目到位、质量到位。完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赔偿系统。采纳更有力的措施,增强对耕地占补均衡的看守,果断防范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增补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辞职审计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美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家。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筑住所的没有使用限期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据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罚权,即权益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筑住宅及其隶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益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吻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获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所房屋,不但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拥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掉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回收。
《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特地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全部的土地享有据有和使用的权益,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筑住所及其隶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执行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祸等原由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也许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改正登记也许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色:
(一)主体的限制性
(二)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全部的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益(一)在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及其余附着物的权益(二)在宅基地悠闲处建筑其余建筑物、附着物或种植竹木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处罚权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一)依据同意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义务(二)依据同意的面积建筑房屋的义
(三)遵从规划的义务(四)执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阻碍街坊合法权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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