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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通用6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随州市平安设施
申请人:杨某某,女,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某某市某某区东城办事处,身份证号:X,系王帮勇之妻。
申请事项:
请求批准对王某某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因王某某属被他人邀约而进入现场的,本人没有亲自参加预谋、筹划,更没有动手伤人,同时造成停工及误工损失的事件中王某某没有参入。在被邀约到现场后,没有采取过激行动。本人的主观恶行及其犯罪后果较为轻微,社会影响不很恶劣。敬请法院领导查明。
另一件急迫的事情向法院领导汇报,因我公司〔随州市平安设施〕在宜昌等工地欠三十余名农民工工资三十九万余元,农民工聚队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且不断上访。且公司另一股东为特殊原因暂不能处理公司事务,为消除不良影响,王帮勇作为公司法人,必须亲自处理好此事。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对王帮勇取保候审。公司及申请人保证按照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坚决一丝不苟的执行,并保证王某某做到不串供、不乱跑、随传随到。假设有违反公司及申请人甘心接受加倍处分。
此致
随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某某年10月24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申请事项: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保证人:某某,系嫌疑人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某某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某某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防止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聘请的律师,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及“两部两高〞《关于取保候审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申请人:
年某某月某某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精选篇三
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不仅有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中,往往是“宣誓〞〕,还应包括财产之担保或他人之担保;而所候之“审〞,除了法院的审判外,还包括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之传讯〔审问〕。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精选10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某某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假设离开羁押场所会阻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阻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候审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张一,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某某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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