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垦利区广播电视台委托就东营市垦利区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政府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预算资金共计为15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询价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包分解后进行响应。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二)认可本询价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6年11月29日9:00--9:30。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办公楼708室(咨询电话:0546-8338187 **********),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所投产品(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属于最新期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所投台式计算机属于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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