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6-1351)
(第一包、执法工具箱)
合同书
甲方:日照市环境环境监察支队
乙方: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2016年 11 月
需方: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甲方)所需的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6-1351)(第1包移动执法工具箱)经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组成
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捌佰零捌元整(大写)
货物数量明细详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付款途径:货款由财政直接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货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交付、验收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整体质保壹年。国家主管部门对货物本身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4、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和规格
货物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六、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七、运输要求
乙方应确保货物安全、完好的情况下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
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九、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它售后服务内容: 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十、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迟交货物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支付违约金。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情形,应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2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本合同解除,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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