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大、南京城职院党务工作培训班
主讲人:
组织部部长路业
党员发展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详细内容: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总支)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总支)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详细内容: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①、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②(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注释:
①:团委有正式推荐登记表,须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签字,团委盖章。
②:自传一般由在职教职员工自行撰写。
三、进入考察期
详细内容: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总支(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总支(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注意:考察期满须经团、党总支(支部)在积极分子考察表(P7)填写意见,由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详细内容:
党总支(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将会议相关内容记录,盖章留存。
五、确定发展对象
详细内容: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拟发展对象,将所有信息材料上报。
☆此项工作将在每年底年统工作时进行(即拟上报次年发展对象工作),组织部将统一下发电子表格填写。
2、 经党委预审通过后,各党总支(支部)应及时向党委报送确定了的发展对象的送审材料袋。内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个人信息等。
☆个人信息简介须由总支(支部)填写盖章。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详细内容:
经党委预审公示后,由上级组织部门审定,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各总支(支部)为其指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总支(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七、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
详细内容: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详细内容: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宣读入党申请书)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由书记宣布结果。
八: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详细内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会后,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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