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所具有的逻辑与解释学的逻辑———海德格尔逻辑思想解析.doc科学所具有的逻辑与解释学的逻辑———海德格尔逻辑思想解析
海德格尔在哲学领域的成就斐然,但在逻辑经验主义者( 例如卡尔纳普) 看来,其哲学论述和逻辑思想是逻辑混乱的伪陈述,在逻辑经验主义占据世界哲学舞台的时代,海德格尔的逻辑思想长期受到冷落和忽视。伴随着逻辑经验论哲学的式微和解释学的兴起,尤其是近年来解释学与分析哲学的渗透和融合,国际哲学界逐渐重视海德格尔的逻辑思想,开始挖掘其学术价值,但是国内学界并没有充分重视并研究他的逻辑思想,本文将重点探究他就科学的逻辑的基础和本质问题提出的一些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在他的影响下提出的解释学的逻辑( Hermeneutic Logic) 。
一、科学的逻辑的基础和本质
在逻辑史和哲学史发展历程中,关于什么是科学的逻辑以及它的基础和本质是什么这一论题一直争论不休。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来为逻辑提供基础。逻辑学家一般通过对逻辑进行公理化的操作为逻辑提供一个公理的基础,但是这样的方法仍然是在做逻辑,这与哲学家所理解的为逻辑提供基础的含义是不同的。另外一种方式是赋予逻辑一种本体论的解释: 从一个未经解释的系统入手,然后赋予属于适当类型的存在者以适当类型的符号,这样可以把不同类型的存在者纳入其本体论中。与逻辑基础相关的问题是: 什么是科学的逻辑? 什么是科学的逻辑的可能条件? 探究这一问题就需要寻求更为严格、更为根本的哲学基础。人们可能选择以下三种方法之一为科学的逻辑提供基础: 第一,有人会找寻人类意识结构中逻辑的先验基础; 第二,有人会在世界的结构中找寻这个基础; 第三,有人还会把逻辑建基于人类与其世界的意向性关系中。在哲学发展历程中,康德和胡塞尔使用了第一种方式,尽管他们两人所用的先验主观性、先验逻辑、形式逻辑的概念有所不同。柏拉图主义者使用了第二种方法,而海德格尔在批判前两种方法的基础上,采用了第三种方式。
通过讨论逻辑与意向性的关系,海德格尔将科学的逻辑的本质刻画为: 逻辑领域的同一性依赖于意向性,依赖于在某个方向上有效的特性。他还指出,意向性是逻辑领域的区域性范畴。初看起来,我们会觉得海德格尔的意思是: 通过他所谓逻辑意向性的引导可以得到逻辑之根基,但海德格尔深刻地指出了意向性是不能自我阐释的,它需要形而上学的基础,只有通过对逻辑的意向性基础的探究,才会表明像命题这样的逻辑存在者或者像矛盾律这样的逻辑规律是如何在适当的意向性行为之中构成的。海德格尔认为,逻辑依赖于意向性,这种逻辑的意向性在心理过程中,但它不是心理的东西。一旦排斥了逻辑哲学中的心理主义,就只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其一是柏拉图主义的方案: 容纳抽象的逻辑存在者; 其二确立康德和胡塞尔的构造论旨: 在人类意识结构中寻找逻辑的先验的基础。前者尊重这些存在者的观念性;后者严格区分了心理学的主观性与先验主观性。海德格尔寻求的是第三种道路; 他试图同时使用这两种不同的方法并希冀将二者融合起来,这两个方法就是形而上学方法和实践的方法,其在阐释解释学论旨时试图将这两个方法融为一炉。接下来,我们分别讨论这两种方法。
二、科学的逻辑与形而上学
在1928 年的讲演稿《逻辑的形而上学基础》中,海德格尔对逻辑必须奠基于形而上学的观点作了有力的论证。反对这一个观点的意见认为,既然形而上学涉及思维而且所有的思维都必须与逻辑一致,那么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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