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电脑
招标文件
(技术通用部分)
2010年09月
目次
笔记本电脑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51
1 总则 53
2 一般性技术要求 53
总体技术说明及要求 53
3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54
交货时间、地点 54
进度安排 55
设备安装调试、试验 55
产品验收要求 55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 56
技术后援支持 56
保修及售后服务 56
1 总则
投标人应具备采购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标准规范(包括通用部分、专用部分,以下简称本规范)在内的采购文件所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规范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性能参数高于本规范要求或系统配置方案优于本规范要求的类似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差异。
本规范提出了对本类计算机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调试、验收及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规范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本规范专用部分“表8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采购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本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本规范之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投标文件应对本规范技术文件进行逐条投标,还应包含以下内容:系统型号、总体技术方案、系统结构图、性能指标、试验报告(有效期内)、产品说明书、质量承诺书等。
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及系统应通过国家或电力行业有资质的检测中心的安全测试和兼容性测试。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为原厂商整机出厂的新设备(3个月内整机出厂,以交货时间为计算起点),设备及软件能在中国境内和国家电网公司合法使用,具体要求在本规范相关章节描述。
本规范涉及的所有硬件设备均要求设备原厂商提供3年5×8小时或7×24小时可靠及连续的整机维护、部件维修、现场服务和支持,时间自双方代表在产品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关于产品验收和售后服务等要求见本规范有关章节。
2 一般性技术要求
总体技术说明及要求
本节描述了招标人所需要的软件、硬件产品。
投标产品应为在产产品,且产品系列完整,同时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
投标人必须对本规范专用部分之表1“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所列的所有硬件设备的技术指标及表2“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中的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并写明所提供硬件设备的各个模块名称。英文需有中文翻译,如中英文说明有差异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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