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招聘和培训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各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或“公司”)。
实习生定义
实习生是指作为公司人才储备而引进公司进行实践学习的尚未毕业的高校本科生和脱产研究生(不是在校学生,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人员,不能进入公司实习,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实习生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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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各大专院校或在市外就读的重庆籍大学本科大三以上学生或脱产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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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招聘流程
、业务支持部门、分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需要,结合当前人才储备情况,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招聘需求表》。
,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后,将招聘实习生需求计划报管理合伙人、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招聘工作。
3. 人力资源部每年5月份组织校园招聘宣讲会。
4. 实习生向公司提交实习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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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实习生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实习人员资料表》,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或就业三方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至8月暑假期间和当年11月至次年4月底之前。
第七条实习补贴
(一)补贴标准:7至8月暑期培训期间计发误餐补贴;当年11月至次年4月底实习培训期间计发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公司可根据当年度政府规定的实等因素确定调整补贴金额。
(二)补贴发放方式
。
;补贴发放时间与本公司员工一致(如遇节假日发放时间顺延)。
第八条培训方式
7至8月暑期期间和11至12月集中课堂培训;次年1月至4月底现场培训。
第九条培训内容
、企业文化、礼仪、职业道德。
:如注册会计师的财务软件与审计软件操作和审计证据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
第十条培训效果反馈
人力资源部应在实习生结束实习时将实习情况及时反馈给院校相关人员,以便形成规范、持续、有效的人才培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将实习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优秀实习生加强动态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生管理规定
,并能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实习成绩优秀者,用人单位有招聘需求时优先考虑录用。
(含10天)以上,或旷工1天,或一次性请假超过10天者,即取消本次实习资格,公司有权解除实习协议或三方就业协议。
4、实习生书面请假审批权限:
(1)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
(2)2天以上5天以内需由部门负责人、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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