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管理制度_视频会议管理制度办法视频会议管理制度_视频会议管理制度办法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视频会议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视频会议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国资委系统的大型会议、专题培训以及常规性会议。
第二条省国资委视频会议系统主控机房设在委机关办公大楼,由电教中心负责维护使用。
第三条各种会议的通知、筹备由各召集部门负责,报委办公室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电教中心安排。
第四条电教中心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应积极与网络运营商、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端点联调测试。确保带宽资源、线路畅通。
第五条会议主办部门如有录音、录像要求,应提前两天通知电教中心,以便提早准备。
第六条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报省备案。视频会议系统的登录密码属机密事项,须专人负责。
第七条视频会议系统的主计算机须专机专用。分会场变更系统设备应及时报告电教中心重新测试调整。
第八条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视频会议的参会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全程参加会前的联调测试。没有按时参加联调测试的单位,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第九条召开会议时,各分会场必须悬挂或摆放本单位名称标识。
第十条会议期间,主会场、分会场必须要求参会人员关掉手机、BP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第十一条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电教中心联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视频会议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东南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确保网络视频会议规范、优质、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会议系统是新形势下推动我校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各部门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视频会议资源召开会议。
第三条视频会议系统由校长办公室与教育技术中心统筹规划并组织推动。鼓励各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内逐步推广扩大视频会议系统的覆盖范围。
第四条东南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由校长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和各会议室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 校长办公室负责视频会议的统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提出视频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意见;拟订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视频会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部门单位申报的视频会议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和有关服务工作;协调处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其它重要事项等。
(二)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包括拟订视频会议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申报视频会议系统所用设备的维护、保养预算;视频会议系统的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会前、会中的相关技术保障;做好重要视频会议数据存贮、归档;组织各会议室管理人员开展必要的专业培训等。
(三) 各会议室管理部门指定为各楼宇的物业公司,负责视频会议的场地管理、设备操作与保管,并协助会议主持人正确使用视频会议系统。
(四) 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畅通与安全。
第五条召开视频会议必须按照会议审批的规定程序网上申请报批,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安排,视频会议优先一般会议。会议申请应按要求填写,包括会议名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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