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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钢环境治理技术争辩院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进展,人类生产活动特别活泼,环境安全领域的隐患渐渐增多,各类突发性水污染大事比比皆是,触目惊心且呈上升趋势,据相关部门统计,仅2023年上半年,山西、湖北、宁夏和河南等地发生河湖水体突发污染大事多达16起,地下水污染大事8起,其中2023年4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一电厂的废水冲垮拦水坝涌入黄河的污染大事直接影响到下游流经我市的黄河水体,水质监测作为包头市供水总公司的主要职责之一,对突发水污染大事开展应急监测,责无旁贷。在面对突发水污染大事时,快速监测主要为一种应急监测,要求在短时间内能监测出特别,不要求确定是什么污染,但检测谱要宽,根本确定属于化学还是病毒污染,确定简洁的处理方式能否消退影响,但目前,预警系统和应急监测系统的不健全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年来,黄河水体各类水污染大事时有发生,为确保供水系统安全运行,立足水质监测,为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治理和保护供给全面优质的效劳,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水质监测站会切实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大事的应急检测工作。
水污染大事的缘由及特点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转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安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水污染的缘由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峻。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简单,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
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缘由。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局部。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农业污染首先是由于耕作或开荒使土地外表疏松,在土壤和地形还未稳定时降雨,大量泥沙流入水中,增加水中的悬浮物。
还有一个重要缘由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日益增多,而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只有少量附着或被吸取,其余绝大局部残留在土壤和漂移在大气中,通过降雨,经过地表径流的冲刷进入地表水和渗入地表水形成污染。
城市污染源是因城市人口集中,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和废气引起水体污染造成的。城市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厨房、洗涤房、浴室和厕所排出的污水。
对于突发性水污染大事,其工农业污染多是由于各类工厂的过失性排放或违法偷排,以及内源性污染即二次污染引起的;同时,各种气候缘由综合人类活动所引发的水体污染大事也较为常见。
水污染的特点
水污染大事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具有爆发的突发性,集中性,形式多样时间有限即过程不行重现,危害严峻及处理处置困难等明显特点,水污染大事影响面大,后果短期内不易消退,甚至会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消灭性灾难。
突发性由于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主体相当局部属于运动源,使得事故的发生难以预料,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具有不确定性,污染物的类型、数量、危害方式和环境破坏力量也难以确定。给事故模拟和预防工作带来了难题。
集中性水体的流淌性打算了污染物在水中的集中性。水域的水流状态直接影响污染物的集中方式和集中速度。水域的不同类型和水文变化也影响着污染物的集中。水体被污染后呈条带状,线路长,危害简洁被放大。一切与该流域水体发生联系的环境因素都可能受到水体污染的影响,如河流两侧的植被、饮用河水的动物、从河流引水的工农业、用户等,流域内的地下水由于与地表水产生交换,也可能被污染。
多样性及不行重现性。由于水污染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污染缘由不易准时确定,而且发生时间有限过程不行重现,因此,在污染期间,准时监测把握水质动态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影响的长期性和危害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处理涉及因素较多,且事发突然,危害强度大,必需快速、准时、有效地处理,否则将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峻破坏,甚至对人体安康造成长期的影响,需要长期的整治和恢复。尤其是大
型流域,其处理难度相当大,很大程度上依靠水体的自净作用减缓危害,这对应急监测、应急措施的要求更高。
水污染大事的应急预警措施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准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快把握事态进展,指导应急人员开展工作和消退事故后果,应制定具体、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的主要步骤为:(1)确定负责编制人员;(2)对现有预案进展评估,同时进展应急力量评估和危急辨识评价;(3)起草预案并评估;(4)预案修订、测试与维护。
确定应急等级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分级则综合事故地点、应急主体、事故性质分为预警级、现场级和流域级。污染物质尚未进入水体或仅小局部进入水体且危害程度不大的为预警级,其应急重点以预防事故大范围扩展为主。污染物质已经局部或整体进入水体,且危害程度较大,但只有一个现场,则可设定为现场级。现场级的应急救援以防止污染向下游扩展为主,同时需要实行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假设污染物质是极剧毒物质,数量较大且已经进入水体并集中;或污染物泄漏量巨大,下游有支流汇入或河流分汉;或污河段超过100km,下游有重要水质敏感保护目标,皆可定为流域级。应急救援以保证沿岸用水安全为主,同时实行一切可能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为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快速而有效地开展,必需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能够协调各方的工作。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如下:
应急指挥部。主要由政府、环保局和流域治理机构组成,负责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公布预警等级,制定应急方案并领导和组织实施,协调各机构的运作。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要由政府职能部门、环保局和流域机构下属单位组成。其职责为: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依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实施并监视、检查、协调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指挥部的信息、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工作组。主要由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监测站、水利设施单位、基层组织等组成。负责进展现场调查取证、事故缘由分析;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开呈现场处置工作;供给应急人员、物质和各项技术支持,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当开展。
水污染大事的快速应急监测
常见的应急监测技术
应急水质监测是推断水污染大事影响程度的依据,是承受快捷、有效的应急监测布控技术,快速、准确地查明污染的来源、种类、程度、范围,为把握污染集中,实行应急处理措施供给正确的信息它不同于日常的水质监测,其特点表现为:一是时间短,污染过程不行重复,事前无打算;二是消耗资金、人力、物力;三是污染物和排放方式不同,监测断面、工程和频率不同。应急水质监测的原则是:事前有预防,有预案;事后就近监测、跟踪监测,测站监测与监测中心监测相互协作,固定监测与移动监测互为补充;做好人员培训、仪器设备装备和技术的储藏。因此应急监测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设备(包括仪器、药剂、收集样本工具等)、通讯工具、防护设备(如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监测人员包括水质、卫生防疫、药检等领域专业人员,每个成员生疏多个工程的检测。
常见污染物类型主要有:〔1〕有毒有害的无机化学类物质;〔2〕石油类及农药成分等高分子有机物质;〔3〕腐蚀性污染物质。对于无机类有毒化学物质承受滴定分析法,比色分析和分光光度法;对于高分子有机物多承受仪器分析法,如带EC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对于腐蚀性污染物pH计法,玻璃电极法测试其酸碱腐蚀性。
应急处理方法
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方法主要是物理处理法和化学处理法。物理处理法是将污染物拦污隔离、清理及打捞等,必要时可承受修建丁坝、导流堤、拦河坝、围堰等工程措施,转变原来的主流方向和流场,防止污染向外集中。化学处理法是依据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在污染区域抛洒化学药剂,减轻和净化污染水域。如投加絮凝剂、分散剂、漂白粉及各种酸碱物质等。事故发生后应疏散无关人员,设
置隔离带,进展消防、急救,然后对污染进展处理。大型流域,其处理难度相当大,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水体的自净作用减缓危害。
水污染大事预警应急系统存在问题
尽管我国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的争辩取得了肯定成绩,但在应急机制、应急系统组织、应急监测、信息猎取与公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水污染大事的法律标准还不完善,目前,我国预防和处置环境突发大事的法律规定主要出自于作为环境根本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但该法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我国预警应急系统的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根底薄弱,阅历尚浅,治理体制、法律法规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缺乏准时、准确的报告系统,信息渠道不畅通。突发性事故报告的准时与准确是能否实施应急处理措施的关键。目前很多突发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经常不愿担当污染造成的后果,刻意隐瞒污染事实或逃离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也存在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生疏缺乏的状况,生疏不到污染可能引发的严峻后果,直到影响了正常生活才向上级和群众报告污染状况;污染状况报告到相关部门后,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以致拖延上报或处置滞后的状况。
事故处置不准时。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具有多样性,同时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因此必需时刻备好相应救援物资,备品和应急救援物资超过保存期限后应准时更,大量储藏各种物资和设备并使之随时可投入使用,需要相当的人力和资金。而在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才去紧急购置,无法尽快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缺乏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水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是由水污染事故预防、事故预备和事故反响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同时涉及了各个层面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所以,我们必需以系统的观点去考虑水污染事故建设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机制的关键在于防范和处理两个方面,我国目前处理突发性水污染大事的规定还是主要着眼于规定大事发生的报告程序,而对于应急处理措施的规定则过于简洁,缺乏突发性水污染大事应急处理机制,突发性水污染大事的的预警、信息公布制度等还很不健全。
缺乏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我国实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治理与行政区域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制,实质上是一种统一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治理体制。水利系统内部尚未建立特地的水污染应急治理机构,目前主要依靠流域治理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环境监测系统,河流流经的各行政区域治理部门各自为政,处于分割治理状态,以致突发性大事发生时,多由地方当局组织力气进展抢险处理,尚未形成明确的、统一的、系统的组织形式,当前急需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以形成有效的应急处理协调系统。
应急水质监测存在问题。突发性水污染大事应急监测的目标是要求应急监测人员快速赶赴现场,承受快捷、有效的应急监测,布控技术,快速、准确地查明污染的来源、种类、程度、范围,为把握污染集中,实行应急处理措施供给、正确的信息和依据。但目前我国的应急监测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监测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对污染事故敏感性生疏缺乏;水污染严峻,水质监测任务繁重;仪器装备缺乏;现行监测方法不能满足应急监测的要求等。
缺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发生突发性事故之后,除了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之外,还应对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展合理的认定和赔偿。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虽然确定了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制度,但在实体制度方面,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范围、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只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的或潜在的损失是否赔偿,法律未作规定。在程序制度方面,我国没有规定公益诉讼制度,使很多污染受害者得不到法律救济。
缺乏准时有效的信息支持。目前处理突发性水污染大事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信息反响不准时,准确程度低。这给应急处理的实施带来了很大不便,有时甚至贻误了处理的最正确时机,造成了严峻的危害。另外,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3s技术未得到有效应用,信息网络化建设滞后,力气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峻,造成资源铺张,运行效益差;掩盖面小,技术效劳面窄;缺乏资金,技术升级困难。应急处理各方面的数据库尚未建立,信息询问效劳体系不健全,缺乏资源共享,增加了应急救援工作的难度。
水污染预警系统与监测技术的改进建议
逐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应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紧急处理法律,可以有效地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做出应急处理。我国应乐观借鉴国外相关应急处理阅历,完善现行突发性水污染应急法律法规。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和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污染应急监测原则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原则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等。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建立保障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程序法律制度,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建立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明确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主体、范围、标准、举证责任和恳求权时效等,增加企业或个人承受意外风险的力量。
建立突发性水污染大事快速监测预警系统。准确牢靠的环境监测预警数据、信息,是制订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综合决策的依据。没有科学的监测手段,政府的决策和治理就没有依据,难于对简单的环境形势做出准确的推断,可能导致治理和决策失误。预警检测跟不上,就可能在消灭突发性污染大事时措手不及,贻误战机。因而应当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建立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现代化的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以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响应系统。应建立一支快速反响队伍并加强演练,要对其配置快速反响的监测器,提高监测力量,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推断,供给准时、准确的污染动态数据,为决策及善后处理供给科学依据。其次,应建立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防护设备,定期组织实战演练,一旦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措施。
加强对水质监测人员的培训。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不仅对人们安康造成巨大损害,同时也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并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而且对社会生活秩序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严峻时将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因而加强对水质监测人员培训,以加强防范是格外重要的。乐观防范,提高应急监测和指挥的快速性、有效性、准确性和科学决策水平,也是水资源保护治理水平的重要表达。
成立环境突发大事应急指挥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为加强对环境突发大事的预防、应急处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建立以环保部门为主,安全生产、水利、公安、民政、卫生、工业、交通、市政、宣传等相关部门参与的
环境突发大事应急处理协调机构。使分散的政府职能部门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应急系统的组成、构造、功能、系统集成等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并协调全都。
。应当加强宽阔群众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教育,使人们增加对水污染危害生疏,让人们都意识到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及水污染大事的严峻性,这样就可以发动社会力气,形成社会性的监控网。当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就可以猎取信息,以便准时对突发性水污染进展处置。
结论
水污染大事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不容回避的社会现实问题。为预防突发性水污染大事的发生,有效地把握并将大事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需要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水污染应急预警机制和快速检测系统,这项工作的建立和完成任重而道远,尚有很多问题亟待更进一步争辩白决,如风险评价、水质模型的建立、数字模拟系统等高技术的应用,同时,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水污染大事不仅是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质量的问题,更是直接检验水行政部门的治理力量和水质监测部门的监测水
平的重大问题,因此,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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