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法定公文 文体写作(四)
函纪要
函
一、函的适用范围、特点及类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
批事项。
(二)特点
(三)类型
按格式要求:公函和便函
按行文方向:来函和去函(发函和复函)
按内容和用途:商洽函、询问函、告知函、请批函、答复函
注意:复函与批复的区别;
请示与请批函的区别。
二、函的结构与写法
(一)标题
一是三要素式(常用)
二是三要素+主送机关名称
如: ××(单位)关于×××××(事由)给××(单位)的函
(二)发文字号
国办函〔××××〕3号
(三)主送机关
(四)正文
发函:原因、事项、要求
复函:开头语、答复意见
结束语:
“敬请函复”、“特此函告”、“特此函
复”、“此复”等,也可省略。
(五)落款
三、函写作中的注意事项
简洁明了,一事一函
用语得体,多用礼貌性词语
注意时效性(特别针对复函)
“信函式格式”、“函的形式”、“函”、“函号”的关系
纪要
一、适用范围、特点及类型
(一)适用范围
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特点
纪实性
概括性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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