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医院感染管理编号 E-34
生效日期
题目医疗用品复用管理制度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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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制度参照《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令第24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浙江省医疗服
务价格手册》2010年版制定。
1. 相关科室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制订管理制度,监督科室落实。
医务部:协助制订管理制度,监督科室落实。
临工部:协助制订管理制度,保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护理部:协助制订管理制度,监督科室落实。
中心供应室:负责复用医疗用品的清洗、包装、灭菌,保证用品的灭菌效果。
医保办和财务科:进行物价审核,与收费审核。
科室:认真执行管理制度,科室负责人监督落实。
2. 相关定义: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材(single-use devices, SUDs ):在原厂出厂时已注明为单次使用之医疗
器材。
3. 操作流程:
医疗用品进医院前,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与清洗灭菌流程的可操作性,来选择一次性
医疗用品或标明可复用医疗用品。
严禁使用过期医疗用品。
严禁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强调不准重复使用的器械和材料,低额一次性耗材,明确一
次性收费的器械和材料,不能再进行清洗、灭菌的器械和材料等。
可重复使用次数:按照规定注明收费次数来重复使用,检查器械质量、功能是否安全和
正常来决定是否重复使用。
所有重复使用医疗用品,由使用科室和使用者在使用前根据各种器械的材质和功能情
况,检查功能是否安全和正常,如是否可能断裂、开闭功能障碍等。
中心供应室须做好医疗用品的清洗、包装和灭菌工作。清洗前检查医疗用品能否进行有
效的清洁和质量检查,如不能达到清洗合格标准的器械或功能已有毁损,以及中心供
应室不具备处理该器械的能力和条件,中心供应室有权不接受再清洗、包装和灭菌。
根据医疗用品的材质选择不同的包装和灭菌方式,达到灭菌效果。
类别医院感染管理编号 E-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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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用品需要复用,必须实施以下规定的流程。
a 需要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书,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注明复用原因、复用次数、材质检
查要点、清洗注意事项等,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实地调查、整理、分析,汇总后上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b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可重复使用,如否认不可重复使用。同意复用的
物品需要明确复用上限次数、材质检查要点、清洗注意事项、灭菌方法等。
c 中心供应室:只接受通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查的器材。需要做好质量检查,使
用次数标记,并且必须清洗、包装、灭菌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放给临床科室使用,
并做好登记工作。
d 使用单位需记录重复使用 SUDs 的病人病历号、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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