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第一部分介绍我们的研究主题美国警务。这
是一个十分复杂、需要深思熟虑而又富有吸引力的课题。对
于崇尚自由,而且通常并不信任政府干预的美国人来说,招
雇警察约束控制公民行为的想法可能令人费解。警察、警察
组织以及警察职能的数量和种类,往往也令人困惑。“警察
是什么”,或“警察做什么”之类的问题,也很难回答。我
们认为,此类问题并不存在一个简短明了的答案。
警察的人员、组织和工作职责, 数目庞大、种类繁多,
因此研究与理解警察并非一件易事。不少学科的学术文献中
关于警察的研究也是汗牛充栋、众说纷纭,进一步加剧了研
究的困难。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理清一个头绪。
第一章界定了我们的研究主题, 简要描述了警察在美国
社会中的职责与体制;分析了警察的类型与作用,以及警察
所处的社会背景、组织背景与政治背景; 随后指出了一些看
起来可以说明警察组织和警察实践的区别的因素;结论中提
出了研究警察的角度,即现实中的警务是相关的人、组织与
社区的独特相互作用的产物。
鉴于研究警察的首要目的是提高改进或控制警察实践的
能力。第一部分的余下章节分析警察的演变与发展。警察发
展史向我们展示了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指明了当代警务可
能的发展方向。而且, 一种旨在说明不同时期变化的分析
史,揭示了可能影响警察实践的因素。
第二章提出了警务演化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警务是其
赖以发展的社会的特点的产物。通过以这一理论对欧洲大陆
和亚洲的警务发展演化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理论如何指
导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对全面理解警务特别是美国警
务发展演化有重要意义的社会特点。
第三章分析了英国警察发展史、美洲殖民地警察发展史
以及美国早期警察发展史。作为美国警务最直接的先驱,英
国经验对美国创建警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然而,美国早期
警察与其英国祖先的区别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一章第四章,分析了从内战到现在的现代美国警务
发展史,点明了造就美国当代警务的人与力量。结论指出,
历史经验对试图理解现在改进未来的人来说具有重要指导
意义。
第四章以后,我们转入现在,开始分析当代美国警务。
第一部分为本书的其他部分提供了背景和铺垫,本书的余下
部分详细分析这一复杂主题的重要方面。
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是警察,你会想到什么?会有什么反应呢?你
会不会想到一个穿制服的巡警,一辆警务巡逻艇,一个便衣侦探,或
其他形象?你对这些形象的情感反应是喜欢、反感,还是无所谓呢?
你认为你的想象在什么程度上真正反映了美国警察。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警察形象。或许没有任何人对警察的想象
是完全准确或确切的。相反,我们往往依据一些个人经历、偶尔的观
察、媒体的报道,以及我们从他人那里听到的关于警察的故事想象什
么是警察。也就是说,尽管每个人都有一个警察的形象,但这些形象
通常源于狭窄的个人的角度。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更宽广的理解美国警察的视角。我们的目的是
分析塑造美国现实警务的各种力量。我们希望建立一个能使我们“全
方位”分析警察的“宽广视野”,而不是局限于从个人的(因而也是
狭窄的)角度分析警察,或者宣扬我们自己的警察形象。
在展开对警察的分析之前,较准确地定义我们的主题具有重要意
义。到现在为止, 我们似乎一直将警察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称
谓。从我们有很多不同的警察形象来看,这意味着我们认为,在不同
的时间,对不同的人来说,“警察”具有不同的意义。那么,什么是
警察呢?
乔治拉什( ) 在其《刑事司法词典》中将警察定义
为,“从事维持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调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正
式指控的罪犯的市、县或州的警官的集合体。”拉什对警察和执法机
构作了区分,他把很多其他机构归入执法机构。警察从业人员有很多
不同的名称,比如警官、执法代表(司法官或行政司法官)、秩序官、
治安官,或巡逻员(康瑟与拉塞尔,
尽管拉什的概念开了个好头, 但它对我们的目的来说却太狭窄
了。之所以太狭窄,是因为它排除了很多通常囊括在“警察”这一术
语之内的很多组织,比如联邦调查局、军警以及美国邮政检查处。其
次,因为它将我们局限于分析“集合体”,而无法分析警官个体。最
后,因为它只说明了警察的“目的”我们期望警察做什么,比如
维持秩序、保护公共安全与执行法律。
卡尔克劳卡斯)指出,与其说目的说或目标说的概念
说明的是警察,不如说其说明了构成这一概念的人。他认为,不管他
们是否在维持公共秩序,警察就是警察。他提出,我们应该着重分析
警察的“手段”,而不是分析警察应该做什么。警察的意义并不在于
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做。警务是通过威胁性暴力完成的。
威胁性暴力对于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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